110年度「團體推動標準化活動補助專案」歡迎各界提案申請,請查照
110 年度「團體推動標準化活動補助專案」自即日起受理提案申請。
- 補助對象:
- 依法設立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營利社團法人以申請「參與國際或區域性標準化相關會議」單項為限)。
- 依法設立之學校。
補助對象須財務穩健且非銀行拒絕往來戶,並具備產業技術關聯性者。
- 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受理申請至 110 年 2 月 24 日下午 5 時止,申請人應檢具相關文件親自送達或以郵寄掛號(以郵戳日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且亦不得再予補件。
- 郵寄或親自送件地點:10051-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4 號第一組第一科收。洽詢電話:陳惟盛先生 (02) 3343-5110
- 補助比率及經費如下所示:
- 單一補助計畫之補助款以不超過計畫總經費百分之 50 為限。
- 單一計畫總補助款申請上限為新台幣 40 萬元。
- 補助預算總額為新台幣 219 萬元。
- 同一年度同一單位申請之計畫以 2 件為限。
- 本案之補助事項、計畫申請表和計畫書之撰寫格式及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相關文件亦可上本計畫網站(http://www.standards.org.tw/)下載應用。
- 為推動國內團體參與國家標準編修作業,應本局核定認可之標準化團體,提案辦理認可領域相關工作事項之補助計畫列為優先審議。
- 另配合政府政策推動 5+2 產業創新計劃及 6 大核心戰略產業,並因應國內產業發展、公共建設之需求,提案辦理與綠能科技、精密機械、節能設備、公共工程材料及維護、化學工程、嬰幼兒及高齡照護、輔具及無障礙設施、資訊及數位、資安卓越、台灣精準健康、綠電及再生能源、國防及戰略、民生及戰備等相關標準發展及推動之補助計畫者亦列為優先審議。
- 若本專案所編列之年度補助預算,如因政府法令或立法院審議預算結果,致履約費用刪減或無法按期給付價款,本局得以終止補助、變更付款方式、工作項目或契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