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應先經經濟部核准之貨品,新增鋼鐵產品」,請 查照.

有關英國脫歐過渡期將於12/31終止,歐盟爰於10/30公布修正鋼鐵防衛措施第3期 第3、4季(110年1月1日至110年6月30日)之執行方式,我國原獲8類國家配額修正為7類,管理之貨品輸出項目由196項減為158項。

經濟部為因應歐盟前述調整措施,爰於12/15公告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之鋼鐵產品,應事先取得該部核發之『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特定貨品輸出許可』」,由原先196項修正為158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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