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美國商務部公告「鋼鐵進口監控及分析系統」修正規定

美國商務部延續今年3月30日公告旨揭「鋼鐵進口監控及分析系統」修正草案並徵求評論意見後,於109年9月10日提出公告修正案,並於本年10月13日生效,修正要點(參閱附件Attach2 第三段)如下:

  1. 鋼鐵進口許可之申請人,除了提供鋼鐵產品之原產地(country of origin),亦須提供鋼鐵產品之「鎔鑄地」(the country of melt and pour)
     
  2. 擴大SIMA系統涵蓋之鋼鐵產品範圍,使該系統涵蓋所有232條款國安關稅所及之鋼鐵產品;
     
  3. 商務部將無限期延長SIMA系統,商務部過去每4年皆須考慮是否延長SIMA系統;
  4. 對於可多次使用之「低價」進口許可(low-value license),價格調整為5,000美元以下之鋼鐵進口,以符合現行實務。

 

基於美國232鋼鋁額外關稅措施也是以SIMA系統為基礎執行,因此公會也將持續關切相關資料是否會揭露在SIMA系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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