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灣國家合作理事會(GCC)特定鋼鐵產品防衛措施調查公聽會情形事

本案於7月21日以視訊方式召開公聽會,我國駐組派員參加陳述我國立場並遞交書面意見。

我方立場:

  1. 調查期間難認定有激增之情形,實施防衛措施不符合WTO防衛協定規定。
  2. 部分產品GCC國內鋼廠無法產製或產能不足,須仰賴進口,該產品應排除調查。
  3. 我國屬微量進口,應依據WTO防衛協定9.1條將我國排除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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