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公告對自我國、印尼及中國大陸進口之熱軋不銹鋼及板捲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歐盟執委會於109年4月8日公告對自我國、印尼及中國大陸進口之熱軋不銹鋼及板捲產品課徵臨時反傾銷稅,本案我國業者獲判臨時反傾銷稅率為6.0%至7.5%、印尼臨時反傾銷稅率為17.0%,中國大陸則為14.5%至18.9%,另歐盟執委會初步擬定不回溯適用本案反傾銷措施,爰將停止現行進口登記措施。
 

本臨時措施將於109年4月9日生效,實施期間為6個月,相關利害關係人應於生效日後15天內提交書面評論意見;倘要求聽證,須於生效日後5天內提出。
 

附件:歐盟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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