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於2026年10月21日公告對自我國等進口之不銹鋼熱軋產品反傾銷措施落日複查案之事實接露文件,維持課徵我國反傾銷稅4.1%至7.5%

歐盟於2026年10月21日公告對自我國等進口之不銹鋼熱軋產品反傾銷措施落日複查案之事實接露文件,認定傾銷與損害持續存在,爰決定維持現行反傾銷措施,其中,我國反傾銷稅率維持4.1%至7.5%,印尼反傾銷稅率維持17.3%,中國大陸反傾銷稅率則維持9.2%至19%。
 
利害關係人倘有意提交評論意見,應於歐盟發函日(2026年10月21日)起算10日內(即2026年11月3日前)透過TRON系統提出,倘有意要求聽證會,應於發函日起算3日內提出。
 
 
檢送附件為貿易署來函及連結為歐盟公報內容,敬請  卓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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