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15年9月15日公告,對自韓國及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案,最終認定有傾銷事實,並自公告日起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財政部115年9月15日公告對自韓國及中國大陸產製進口冷軋扁軋非方向性電磁鋼品課徵反傾銷稅、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案,最終認定有傾銷事實,並自公告日起課徵臨時反傾銷稅,韓國49.8%-59.35%、中國大陸26.44%。
 
本案後續將由
  1. 經濟部就該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進行最終調查及是否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損害部分認定,並評估本案對國家整體利益之影響。
     
  2. 財政部應於接獲經濟部通知翌日起10日內,提交該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
     
  3. 本案利害關係人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可於公告日起20日內將書面資料正本送財政部關務署(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4. 財政部公告請參考附件;傾銷最後認定報告公開版請參考連結網址:https://web.customs.gov.tw/singlehtml/717?cntId=cus1_179457_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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