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6月 12 日於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勞動部於6月12日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將使監測結果更能反映勞工實際暴露情形,協助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改善措施。考量新增監測項目及暴露評估制度、監測管理成效審查等相關配套措施之建置,需提供雇主、監測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員充分準備時間,本次修正的部分規定自116年1月1日起施行,敬請會員廠留意公告及施行日期,相關公告內容請逕洽勞動部網站參閱,網址:https://www.mol.gov.tw/1607/1632/1633/90992/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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