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1月20日公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為推動廢水處理能源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已於本(114)年1月20日修正發布,規範一定規模廢水具能源化潛勢之造紙、食品、醱酵和石化業等對象,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申請、變更或展延時,評估優先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厭氧處理)及收集沼氣處理或利用。環境部說明除法規驅動外,亦同步向行政院提報「推動廢(污)水能資源化、低碳智慧化處理計畫」爭取4年新臺幣23億元預算,透過建立示範案場加速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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