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於1月21日預告訂定「新北市大漢溪加嚴放流水標準」。

新北市政府規畫2030年讓淡水河全流域脫離「嚴重汙染」目標,目前全流域汙染河段集中在大漢溪流域,環保局擬加嚴大漢溪放流水標準,新設工廠業者從標準發布日起適用,既有業者則緩衝2年。

環保局表示,中央規定各事業或汙水下水道系統的氨氮放流水標準為10120mg/L(每公升毫克),目前大漢溪流域管制的排放標準多為60120mg/L,環保局擬加嚴放流水標準,氨氮限值降至30mg/L以下,鶯歌到板橋的大漢溪流域汙染嚴重程度偏高,未來會輔導流域內509家管制工廠更新設備,以符合新標準。屆時依超標的情況開罰,超標2倍可開罰72萬,超標3倍則可罰到84萬元,表示意見截止時間為35日,後將循法制程序送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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