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114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點「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修正草案研商會(線上及實體並行)。
除通盤檢討並參考最新廢水污染防治成本,提報費率審議委員會專家同意合理化微調費率,並將氨氮、鋅及錫納入收費項目,且推出調整報繳期程及分期付款等便民措施;另因應調整費率及新增徵收項目,將新增費額用於補助創新研發及建立示範案場,同步規劃投資抵減費額,針對新投資具能資源化效益之處理設施,得檢具文件申請水污費抵減,符合淨零碳排及循環經濟等國際趨勢,並給予充分配套緩衝措施因應。
請各廠參閱草案內容進行費用試算外,並轉知相關承辦單位派員出席與會,實體及視訊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