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6月27日修正發布「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第9條條文及附表三;增訂第9條附表五、附表六,同時配合修正「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

為因應我國產業現況及發展需求,須建置我國產業本土化之相關技術、基準及規範,新增鋼鐵產業及氣體產業製程技術項目之審查基準;另為符合國際最新趨勢,因應歐盟最佳可行技術參考文件更新版本,爰修正本準則第九條,其修正要點如下:

  1. 新增「鋼鐵產業製程技術項目」及「氣體產業製程技術項目」。(修正條文第九條)
  2. 刪除附表三能源使用類鋼鐵產業適用歐盟最佳可行技術參考文件(行業別(四)鋼鐵產業BREF2013版本)之規定。另修正能源使用類鐵類    金屬加工業及紡織業之歐盟最佳可行技術參考文件適用版本。(修正條文第九條附表三)

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https://bit.ly/4cAqReY

能源使用說明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https://bit.ly/3RQW5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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