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徵求對進口自中國大陸之【特定不銹鋼熱軋鋼品】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暨【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平衡稅案之意見。
有關財政部於108年10月9日公告對進口自中國大陸之【特定不銹鋼熱軋鋼品】課徵平衡稅及反傾銷稅暨【不銹鋼冷軋鋼品】課徵平衡稅兩案將於今(113)年10月8日屆滿5年,爰該部徵詢利害關係人意見,如認為有繼續執行平衡措施及反傾銷措施之必要性,請依公告所示備齊具體事證資料於該公告翌日起1個月內向財政部提出申請。
相關細節請參考附件,如對旨述案欲提供意見,可逕寄至 財政部關務署」(103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