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於113年1月18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1953號令預告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草案。(113年3月18日前陳述意見)

衛生福利部於113年1月18日以衛授食字第1121301953號令預告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草案。

考量罐頭食品包裝樣態發展多元,修正低酸性及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章名為熱殺菌密閉容器包裝低酸性食品及酸化食品製造業;另擴大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製造業管理範圍非僅限塑膠類材質等。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修正總說明。

 

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113年3月18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陳小姐

(二)地址:115-7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三)電話:(02)2787-7361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qmei@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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