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檢送修正「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部分條文發布令影本。

「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於82年7月16日訂定發布施行迄今,最近修正日期為109年12月18日。本次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改制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權責事項改由「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管轄,爰配合前揭辦法相關條文之機關名稱或簡稱,並修正機關首長、副首長之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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