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CBSA認定原產地或出口國為我國、印度、阿曼、韓國、泰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之部分焊接碳鋼管產品反傾銷判決一旦屆期失效後,將可能導致相關進口產品繼續發生傾銷之情形,敬請 查照。

  1. 加國邊境服務署(CBSA)於本(113)年1月18日致函駐加拿大代表辦事處經濟組表示,該署前於上(112)年8月22日就啟動落日複查,業於本年1月18日完成所有程序,認定原產地或出口國為我國、印度、阿曼、韓國、泰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之部分焊接碳鋼管產品反傾銷判決一旦屆期失效後,將可能導致相關進口產品繼續發生傾銷之情形,將於15日內於CBSA網站公布判決理由書。
     
  2. 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CITT)將續就本案進行產業損害調查,預定將於本年6月26日前做出終判。在該法庭作出終判之前,目前加國政府就相關涉案進口產品所課徵之反傾銷稅仍繼續適用。

 

公文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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