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務部於113年1月5日對我國、加拿大、中國、德國、荷蘭、南韓、土耳其及英國等8國鍍錫產品(Tin Mill Products)反傾銷調查最終認定我國並未傾銷美國,相關後續調查期程如文,敬請 查照。

駐美經濟組來函通知:美國商務部(DOC)本(1)月5日公告對我國、加拿大、中國、德國、荷蘭、南韓、土耳其及英國等8國鍍錫產品(Tin Mill Products)反傾銷調查最終認定略以:

 

反傾銷調查:

  1. 中國、加拿大、德國及南韓(KG Dongbu Steel Co., Ltd. 除外韓國廠商)該等產品傾銷美國,且反傾銷稅率為中國122.52%、加拿大5.27%、德國6.88%及南韓2.69%(KG Dongbu Steel Co., Ltd. 0%)。
  2. 我國、荷蘭、土耳其及英國等4國該等產品並未傾銷美國。

 

平衡稅調查:中國產品之平衡稅率為寶山鋼鐵(Baoshan Iron & Steel Co., Ltd.)649.98%;首鋼京唐鋼鐵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及其他中國相關業者皆為331.88%。

 

本案後續調查期程:

  1. 本年2月20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作成產業損害之最後認定。
  2. 本年2月27日:DOC發布反傾銷稅命令及平衡稅命令(註,在DOC及ITC認定構成傾銷(補貼)並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之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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