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奉准增訂「高壓及特高壓批次生產時間電價」,自112年11月1日起實施,敬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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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奉准增訂「高壓及特高壓批次生產時間電價」,提供高壓以上生產性質用電場所選用,自112年11月1日起實施。

該電價之離峰時間不僅連續且長達18小時,尖峰時間縮短為6小時,並將尖、離峰時間價差拉大為6~7元,能協助業者利用離峰時間連續生產及提升產程調整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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