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於2023年1月13日公告為履行WTO爭端解決小組裁決,補充實施鋼品防衛措施之事證及理由
歐盟執委會於2023年1月13日公告有關去(2022)年9月歐盟為履行WTO爭端解決小組報告之認定與建議,就進口增加係不可預見發展所致及歐盟產業有受嚴重損害之虞部分重啟調查案之補充事證及理由,重點略以:
「基於全球產能持續過剩、第三國實施貿易救濟措施數量上升和美國232措施效應對歐盟進口量轉向風險,加上市場價格下滑、原物料價格持續上升與市場前景不確定等因素,使歐盟鋼鐵產業有受嚴重損害之可能,作為該防衛措施附錄補充說明並續採行相關措施。」
【補充資訊】
本案係因土耳其前於2020年3月13日就本案向歐盟提出諮商並於WTO成立「爭端解決小組」,並於2022年5月31日認定本案歐盟未能符合WTO協定規定,包括「不可預見的事態發展」及分析嚴重損害時部分考量要素未基於事實等,同時要求歐盟歐盟需要修改其措施到符合WTO規定。
附件:歐盟公告補充實施鋼品防衛措施之事證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