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06-水利署-2月1日開徵大用水戶耗水費,促進產業節水並落實用水正義。

水利署於112年1月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於2月開始計量徵收耗水費,並於5月31日寄發繳費通知單。 一事

 

收費對象:每年11月到隔年4月的枯水期間,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度之用水戶(排除農民、醫院、社福機構、機關、學校)

 

針對收費辦法,水利署提供耗水費徵收懶人包https://reurl.cc/X5MoLM,供業者參閱。

 

※用水回收率行業基準區間:https://reurl.cc/33EG6X

地下水的計算方式,水利署回應:如果是在工業區內的廠商會透過工業區管理處提供資料;非工業區廠商則依照當時地下水水權申請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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