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228-國貿局轉駐美代表處經濟組函文有關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延長豁免部分中國產品301條款關稅事

公會獲國貿局轉駐美代表處經濟組函文: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延長豁免部分中國產品301條款關稅。

公文連結: 1111233-國貿局-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延長豁免部分中國產品301條款關稅.pdf

 

背景說明:

  1. USTR前於本(111)年3月23日公告恢復對中國301關稅549項產品中的352項豁免至本(111)年12月31日止,並追溯至去(110)年10月12日。
  2. USTR正進行對中國301關稅4年複查,已於本(111)年11月1日公布問卷,評論意見期間為:本(111)年11月15日至明(112)年1月17日。

 

有關延長豁免部分中國產品301條款關稅內容摘要如下:

  1. USTR於本(111)年12月16日延長背景說明所述352項產品豁免期間至明(112)年9月30日止,以確保評估時間足夠。
  2. 有意參與程序之利害關係人,可於 本(111)年11月15日至明(112)年1月17日,提出書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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