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機械類產品申請免驗證辦法

本次修正要點:

修正條文第十條:依循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所定管制原則,調整產品申請免驗證之准駁以同規格型式機械類產品為範疇。

修正條文第十七條:定明本辦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

公告連結: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6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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