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反傾銷委員會本(110)年11月15日公告終止調查,認定我國主要製造商無傾銷事實,我國其餘廠商雖有傾銷情形但可忽略,爰決定終止調查。
另,本案澳洲申請調查之業者可於公告發布日起30天內向澳洲反傾銷複審小組(ADRP)提出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