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訂定「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草案

原定檢管理辦法及公告應定檢對象約十年未修正,本次重點為強化對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之管理,減少非必要檢測數量及提升定期檢測數據品。

本會將於預告截止日前將彙整各廠回覆之意見後提供相關單位參考,並於該案後續相關公聽研商會議中再次說明意見內容,敬請轉知相關單位且預告截止日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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