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三條、第九條。

商品檢驗標示使用辦法第三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 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網址: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 / 業務公告」網頁,以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 / 法規及訴願 / 草案預告」可連結至相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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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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