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一般及其他類等21種國家標準確認作業,公告徵求修訂或廢止意見(名稱如附表),請 查照。

  1. 旨述國家標準 CNS 88「國家標準之分類」等 21 種自制定、修訂或確認公布之日起已滿 5 年,為使國家標準內容切合國內產業及使用者需求,乃公告徵求修訂或廢止意見。
     
  2. 該標準可由國家標準(CNS)網路服務系統(網址:https://www.cnsonline.com.tw)查閱。
     
  3. 若有相關建議,請於 110 年 10 月 15 日前,檢附建議書、國家標準草案建議稿、國內外相關標準或技術性法規,寄回標準檢驗局第一組第四科李舜傑(或電子郵件寄:sc.lee@bsmi.gov.tw
     
  4. 建議書格式可由附件二下載,或至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s://www.bsmi.gov.tw)首頁 / 標準與正字標記 / 書表下載 / 國家標準 ]下載國家標準建議書。
     
  5. 檢附國家標準 CNS 88「國家標準之分類」等 21 種國家標準確認案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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