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110年度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鼓勵雇主策動其雇用之中高齡及高齡員工參加職業訓練,並由勞動部補助其70%之訓練費用(每一雇主每年最高以30萬元為限)。

為因應人口結構高齡化,提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45歲以上未滿64歲)勞動參與率及工作技能,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110年度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訓練補助實施計畫」,

鼓勵雇主策動其雇用之中高齡及高齡員工參加職業訓練,並由勞動部補助其70%之訓練費用(每一雇主每年最高以30萬元為限)。

 

※相關要點

  • 雇主之訓練計畫應於核定之次日起至當年度11月25日之期間辦理完畢,並依分署核銷作業期程,至遲應於當年度12月5日前申領補助訓練費用。
  • 每年12月1日起,可開始受理下一年度雇主申請本計畫。
  • 計畫執行機關服務轄區範圍如下:
  • 一)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新北市、臺北市、宜蘭縣、花蓮縣、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
  • 二)桃竹苗分署: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 三)中彰投分署: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 四)雲嘉南分署: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 五)高屏澎東分署: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聯絡窗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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