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第九條。

  1. 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七條、第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2. 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s://www.bsmi.gov.tw)「焦點消息 / 業務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草案預告論壇(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
     
  3. 對公告內容有任何修正建議者,請於刊登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1. 承辦單位: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五組
    2.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四號
    3. 電話:02-3343-5195,聯絡人:黃俊偉
    4. 傳真:02-2343-1786
    5. 電子郵件:cw.huang@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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