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稅號CCC8711.60.20.00-7「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者」等8項貨品出口至歐盟及英國之相關公告

  1. 有關國貿局公告自即日起稅號CCC8711.60.20.00-7「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者」等8項貨品出口至歐盟及英國,應檢附以我國為原產地之放行前原產地證明書 (自歐盟及英國進口後復運出口至歐盟及英國經國貿局專案核准者除外)。
     
  2. 申請人於貨品出口放行前應備妥下列預審文件向簽發單位提出申請

    (一) 預審文件(應有申請人及負責人章戳)
      1. 申請書。
      2. 工廠登記、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 商業發票或交易契約文件。
      
     申請人為製造商應再檢付
      1. 料件清單(內容須包含出口貨品使用之零件名稱、數量、產地)
      2.. 製造商工廠登記行業別證明
       (1)出口貨品為自行車,行業標準分類;313自行出及其零件
       (2)出口貨品為電動輔助自行車,行業標準分類;312機車及其零件

     申請人為貿易商應再檢付
      1. 購貨證明
      2. 申請人與製造商共同切結書(如附件1)
      3. 製造商工廠登記行業別證明
       (1)出口貨品為自行車,行業標準分類;313自行出及其零件
       (2)出口貨品為電動輔助自行車,行業標準分類;312機車及其零件

    (二)相關應注意事項
      1. 出口報單內容應依產證內容填報
      2. 單一證號產證僅能用於單一出口報單
      3. 產證簽發後申請人需於30日內補結案(出口報單貨品數量低於產證,且其誤差小於30 %,申請人應以書面敘明原因,向簽發單位辦理結案) 

     

以上相關細節,請參考附件,並請配合依規定辦理簽發該業務,謝謝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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