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草案,敬請 查照。

環境部預告:https://enews.moenv.gov.tw/Page/3B3C62C78849F32F//daddbc32-3f9d-4407-98d1-164d86faa312

「高碳洩漏風險」認定,分為二大類:

  1. 正面表列屬高碳洩漏風險行業: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對各行業之貿易密集度、排放密集度及碳費費率進行計算,並比照南韓設定之碳洩漏風險值(0.2%)為門檻,認定高碳洩漏風險行業,包括:鋼鐵、水泥、煉油、化學材料、動植物油脂、銅、紙漿及紙板、人纖、塑膠、玻璃、紡紗、織布、肥料、印刷電路板、光電材料、電腦及其週邊、資料儲存媒體製造等,共17個行業。
     
  2. 個別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
    1. ​徵收年度碳費費額占營業毛利30%以上或徵收年度營業毛利為負值之事業
    2. 生產之主要產品為財政部公告課徵反傾銷稅之事業
    3. 114~115年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顯著影響之事業。
       

​欲申請高碳洩漏風險資格應備之文件,於繳費當年度1月31日前向環境部提出申請,由環境部與經濟部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考量制度上路初期,若事業已於114年6月30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但在申請高碳洩漏風險認定時尚未獲核定,可先以「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函」代替核定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並於115年4月30日前補送正式核定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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