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8月5日預告「新增列管269種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為關注化學物質」,並訂定其管制濃度與運作方法。

環境部85日預告新增列管269種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為關注化學物質,並訂定其管制濃度與運作方法,以加強維護環境及大眾健康,亦與國際管理趨勢接軌,本次公告將PFAS依運作風險分為「全氟烷基酸、其前驅物與其他全氟及多氟烷基化合物」「聚合物」與「氣體」3類,管制濃度0.1%,並分別訂定管理措施。製造、輸入、販賣、使用、貯存「全氟烷基酸、其前驅物與其他全氟及多氟烷基化合物」達0.1%以上,應申請核可文件,按月紀錄每季申報,容器、包裝應標示並備安全資料表。PFAS「聚合物」及「氣體」0.1%以上未達30%,應標示容器、包裝,其他運作不受本法管制;製造、輸入PFAS聚合物或氣體達30%以上應申請核可文件,按月紀錄每季申報,容器、包裝應標示並備安全資料表。環境部強調,此次列管269PFAS為關注化學物質,用於試驗、研究、教育及檢測目的之用途不受毒管法管制,並規劃公告施行後給予運作業者二年緩衝期。

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reurl.cc/oYr2QM) 下載,本案表示意見截止日期為107日,敬請各會員廠留意並詳閱預告內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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