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對進口自中國大陸之「特定熱軋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初步認定傾銷事實並課徵臨時反傾銷稅
- 財政部就進口自中國大陸之「特定熱軋扁軋鋼品」課徵反傾銷稅及臨時課徵反傾銷稅案於114年6月27日公告初步認定有傾銷事實,並自114年7月3日起課徵為期4個月之臨時反傾銷稅,稅率從16.90%~20.15%。
- 本案後續將由經濟部就產業損害部份進行最終調查。
- 利害關係人如欲就公告內容陳述意見,可於公告日起20日內將書面資料正本送財政部關務署(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 本公告及傾銷初步認定報告公開版資訊請參考附件,亦可至右列網址查閱:https://web.customs.gov.tw/singlehtml/717?cntId=cus1_179457_717